海宁市档案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档案业务

《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第一批)》详解

    今年,《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编制《专项业务档案框架体系》的要求。为将这一要求落到实处,1014,国家档案局印发《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为了让广大读者深入理解《目录》印发的目的,更好地围绕《目录》开展好专业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日前,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副司长朱煜就《目录》的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请就《目录》求基不求全、求熟不求新、求实不求理、求高不求低、求稳不求急的编制原则进行简要说明。
  朱煜:所谓求基不求全是因为档案的种类越来越多,《目录》仅是最基本的国家级专业档案的目录,只包含各项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必须建立的档案种类,并不是一般意义上大而全的目录。
  求熟不求新强调的是已经存在多年、足够成熟的专业档案才能列入《目录》,其中许多专业档案的管理办法是经过了多次修订的,如会计档案、艺术档案等;有的专业档案是一直就存在,群众也都在利用,但需要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如病历档案、地质档案等。
  求实不求理是强调这些专业档案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存在,可能在逻辑关系上不一定完善,但也列进了《目录》,如户籍档案、房屋产权登记档案等。可能有人会说户籍档案按逻辑上的从属关系应该属于公安业务档案的一种,没必要单列,但户籍档案一直在基层派出所独立存在、户籍档案一词已应用多年且深入人心,所以《目录》编制按求实不求理的原则,将户籍档案列入其中。
  求高不求低是指《目录》中有些内容强调由较高类目的档案综合出台,而不单一出台的情况。举例来说,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就包含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多个险种内容,而《目录》则只列入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没有单独列养老保险档案、医疗保险档案等等。
  求稳不求急是指《目录》的编制力求稳妥,根据《目录》编制前的调查,我们了解到现实中存在着大量不同种类的专业档案,初步统计就有超过300种,还需要进行大量的甄别、论证工作,不能急于求成,所以馆室司将分批推出这些档案的目录,本次的《目录》即为第一批(50种),都是最成熟、争议最少的专业档案。
  记者:《目录》对当前档案工作的开展有何作用?
  朱煜:《目录》的出台将引领、规范专业档案的管理,对于尽快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具有指导意义。《目录》有利于加强这些档案的专业主管部门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进一步合作,加大对重点专业档案项目的监管力度。
  《目录》对当前档案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专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目录会同国家档案局负责编制相应种类专业档案的归档范围和管理办法。在国家出台相应制度前,各省级机关专业主管部门可以会同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本地区的相应种类专业档案的归档范围和管理办法。对于已有的专业档案管理办法,超过5年的,专业主管部门要启动审查程序,需要修订的则须分批进行修订。
  记者:各级档案部门应如何应用《目录》开展工作?
  朱煜:各级档案部门应积极联系、协商、推动专业主管部门联合编制相应种类专业档案的归档范围和管理办法。各级档案部门,尤其是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出台相应制度前,要积极探索、总结本地区已经出现的专业档案种类,并会同专业主管部门编制本地区的相应种类的专业档案归档范围和管理办法。
  记者:《目录》中单列出了文化类专业档案,请问有何种考虑?
  朱煜:单列出文化类专业档案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举措,也是多年来档案部门积极主动加强档案文化建设、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真实写照。比如艺术档案,改革开放后,艺术档案管理办法就较早地由文化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出台,198311月,文化部和国家档案局颁布《艺术档案工作暂行办法》,这个管理办法基本涵盖了艺术档案管理的方方面面,为艺术的有效保护传承及发展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当前全国上下共同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形势下,档案部门既义不容辞也责无旁贷地必须承担起文化类专业档案的监督、指导及管理等重任,为文化建设作出档案部门应有的贡献。
  记者:国家档案局为何在今年印发《目录》?
  朱煜:《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完成全国范围内专业档案资源体系规划。加强档案馆馆藏资源建设,运用各种形式,开展档案资源整合。依法及时接收应进馆的全部档案,加大档案收集、征集力度,尽快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目录》正是在这一要求的大背景下印发的。同时,《目录》也是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提出的以人为本战略的具体举措。2010年,杨冬权提出全面完善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实施以人为本战略,凡是涉及人民群众的档案,凡是人民群众需要利用的档案,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用的档案,都要纳入档案资源建设体系
  记者:《目录》的编制过程如何?
  朱煜:今年1月,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以局办公室名义向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发出了《关于填报专业档案管理情况调查表的通知》。经过对调查表反馈情况的整理,馆室司草拟了《专业档案类目体系表》初稿,并于5月发出了《关于征求〈专业档案类目体系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向各省级、计划单列市档案局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914,馆室司在京召开了《专业档案类目体系表》专题研讨会,邀请11个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和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的专家进行了座谈。在充分吸收上述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馆室司起草了《目录》向全国印发。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1114    总第2226    第一版

 

海宁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