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宁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2-0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海宁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已通过嘉兴市档案局的审核,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海宁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
海 宁 市 档 案 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海宁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
第一条 为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国家档案资源体系,科学界定海宁市档案馆档案收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浙江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浙江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浙江省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及实施细则》、《嘉兴市档案接收征集办法》、《海宁市档案接收征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海宁市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称进馆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收集,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接收进馆单位和个人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电子等形态的档案;有助于了解档案内容和立档单位历史的各种资料;以及有助于管理和利用档案所必需的专用设备。
第四条 档案收集工作的指导思想:贯彻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及时将反映海宁发展历程、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形态的档案,完整齐全地收集进馆,建立内容丰富、结构合理、具有海宁特色的馆藏体系。
第五条 海宁市档案馆依法接收下列档案:
1.中共海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及其工作部门和直属单位,市政府直属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特设机构和其他机构形成的档案。
2.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形成的档案。
3.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工商联、市残联、市文联等市级人民团体形成的档案。
4.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九三学社等市级民主党派及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形成的档案。
5.市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形成的档案。
6.市直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等部分事业单位形成的档案。
7.撤销、合并的市直机关、团体形成的档案。
8.撤销、破产、转制、合并的市属企业、事业单位形成的档案。
9.本市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形成的档案。
10.婚姻、移民、村民建房等涉及民生的专业档案。
11.乡镇、街道及部分二、三级单位形成的档案。
1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海宁市档案馆接收的档案。
第六条 海宁市档案馆收集新中国成立前本行政区域内各个历史时期政权机构、社会组织、著名人物、重要事件等形成的档案、资料。
第七条 海宁市档案馆协商收集下列档案:
1.本市内具有代表性的集体、民营和外商投资企事业单位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家庭、典型个体工商专业户等形成的档案。
2.海宁各行各业著名代表人物形成的档案。
3.反映海宁地方民俗、风土人情、宗教信仰、名胜古迹、典故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
第八条 海宁市档案馆在收集档案时,同时收集反映本市历史与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的各种文献资料和有助于了解档案内容及其立档单位情况的各种资料,包括各种文件汇集、资料汇编、统计资料、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传记、回忆录、报纸、刊物、图片、年鉴、史志、家谱、族谱等方面的资料。
第九条 海宁市档案馆在收集档案时,同时收集有助于管理和利用特种载体档案所必需的电子、音像等专用软硬件设备。
第十条 海宁市档案馆按照规定,确定接收对象,编制《海宁市档案馆接收单位全宗名册》,建立科学的进馆序列,并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海宁市档案馆根据本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分期编制《海宁市重大建设项目档案接收名册》,确定具体接收项目。
第十二条 海宁市档案馆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属于接收范围内的其他专项接收名册。
第十三条 凡列入《海宁市档案馆接收单位全宗名册》的进馆单位,应当加强档案资料管理,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向海宁市档案馆移交档案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据为己有。
第十四条 海宁市档案馆收集档案的载体、门类:
1.收集档案的载体: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印章、礼品、奖章、奖杯、奖牌、证书、标志性实物等)、声像档案(照片、影片、唱片、录音带、录像带等)。
2.收集档案的门类: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业档案、人物档案、特种载体档案(照片档案、录音录像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十五条 进馆档案应当保持全宗的完整性,一个立档单位形成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形态的档案作为一个整体,不得割裂分散。
第十六条 海宁市档案馆接收档案要求:
1.进馆单位要严格按照《海宁市档案馆接收档案质量标准》整理档案,做到档案分类科学、实体排列有序、档号编制规范、检索体系完备。
2.进馆单位应严格按照《全宗指南编制规范》的要求编写全宗指南,并编制符合要求的组织沿革、分类方案,随同进馆档案一起向海宁市档案馆移交。
3.进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编制进馆档案的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归档文件目录、机读电子目录等必备的检索工具,随档案资料一并移交。各种检索工具应打印一份并装订成册,机读目录应符合《海宁市进馆档案电子目录数据库著录细则》,并刻录成光盘。
4.进馆单位应根据《海宁市进馆档案电子目录数据库著录细则》、《海宁市市级单位档案室纸质档案数字化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做好移交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做好目录与全文的挂接。在移交纸质档案的同时,向市档案馆移交相应的数字化档案成果。
5.进馆单位应将有助于了解或补充档案内容的各种重要编研材料、书刊、资料等,随同档案一起向市档案馆移交。
第十七条 列入市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应当按规定时间向市档案馆移交:
1.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形成的档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满10年,向市档案馆移交。
2.重大活动档案,由组织承办单位或承担组织、承办主要工作的单位,在重大活动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市档案馆移交;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接收名册》的重点工程项目、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档案,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市档案馆移交。
3.已撤销的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临时机构所形成的档案,自撤销之日起3个月内向市档案馆移交。
4.破产、转制的国有企业所形成的档案,自破产、转制之日起半年内向市档案馆移交。
5.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严重损毁的档案,经海宁市档案局审批同意,可以提前接收;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经海宁市档案局审批同意,可以延长有关档案的移交时间;对涉及民生及社会各界利用需求迫切的档案,为提高档案资源的时效性,经海宁市档案局认定,可以提前接收进馆。
6.其他单位和个人档案的接收时间,可以参照党政机关档案接收时间确定,也可以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 海宁市档案馆电子档案接收工作按照国家档案局《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海宁市档案馆对在档案资料移交进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实施办法、《海宁市档案接收征集办法》(市政府第42号)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对不按规定移交,或无正当理由拒不移交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海宁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海宁市档案馆接收单位、应接收档案门类一览表
附件:
海宁市档案馆接收单位、应接收档案门类一览表
序号
|
全宗名称(单位名称)
|
档案门类
|
1
|
中共海宁市委(市委政研室、市委市政府督考办)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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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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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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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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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宁市人民政府(市法制办、市外事办、市电子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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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出国审批档案、行政复议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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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海宁市委员会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5
|
海宁市人民法院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诉讼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6
|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检察案件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7
|
中共海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宁市监察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案件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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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9
|
中共海宁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宣传报道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0
|
中共海宁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侨办、市民宗局、市侨联)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序号
|
全宗名称(单位名称)
|
档案门类
|
11
|
中共海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市综治办、市委维稳办、市委610办)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2
|
中共海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3
|
中共海宁市委党校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学籍档案、教学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4
|
海宁市史志办公室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业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5
|
中共海宁市委老干部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6
|
中共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信访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7
|
海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机构登记档案、行政审批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8
|
海宁市总工会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劳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9
|
共青团海宁市委员会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20
|
海宁市妇女联合会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21
|
海宁市科学技术协会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22
|
海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23
|
海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业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24
|
海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25
|
海宁市广播电视台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新闻报道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26
|
海宁日报社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新闻报道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序号
|
全宗名称(单位名称)
|
档案门类
|
27
|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行政审批档案、行政处罚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28
|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行政审批档案、行政处罚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29
|
海宁市教育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行政审批档案、行政处罚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30
|
海宁市科学技术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成果档案、项目奖励档案、科博会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31
|
海宁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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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公安业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32
|
海宁市民政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地名档案、勘界档案、社会组织登记档案、收养档案、伤残抚恤人员档案、复转军人安置档案、慈善捐赠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33
|
海宁市司法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司法鉴定档案、律师执业档案、行政审批档案、行政处罚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34
|
海宁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会计人员资格认定档案、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档案、行政审批档案、行政处罚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35
|
海宁市地方税务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税收征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36
|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档案、工伤鉴定档案、行政复议档案、行政审批档案、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就业登记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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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地籍档案、土地管理档案、普查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序号
|
全宗名称(单位名称)
|
档案门类
|
38
|
海宁市环境保护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普查档案、行政审批档案、行政处罚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39
|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行政审批档案、行政处罚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40
|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行政审批档案、行政处罚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41
|
海宁市水利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行政审批档案、行政处罚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42
|
海宁市农业经济局(中共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行政执法档案、科技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43
|
海宁市商务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44
|
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艺术档案、行政审批档案、行政处罚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45
|
海宁市卫生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医师资格档案、医疗机构审批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46
|
海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病残儿童鉴定档案、行政审批档案、行政许可档案、行政处罚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47
|
海宁市审计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审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48
|
海宁市统计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统计档案、普查档案、行政审批档案、行政处罚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序号
|
全宗名称(单位名称)
|
档案门类
|
49
|
海宁市服务业发展与粮食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50
|
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安全生产执法档案、安全事故处理档案、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51
|
海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行政许可档案、行政处罚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52
|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城市管理执法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53
|
海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人防工程许可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54
|
海宁市新居民事务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55
|
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56
|
海宁市档案局(馆)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57
|
海宁市旅游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行政审批档案、导游资格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58
|
海宁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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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业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59
|
海宁市工商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企业法人登记档案(注销)、个体工商户档案、广告登记档案、行政许可档案、行政审批档案、行政处罚档案、商标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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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海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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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档案、会计档案、行政许可档案、行政审批档案、行政处罚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序号
|
全宗名称(单位名称)
|
档案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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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海宁市烟草专卖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62
|
海宁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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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机关房屋管理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63
|
海宁市气象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行政审批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64
|
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65
|
海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66
|
中国人民银行海宁市支行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67
|
海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68
|
海宁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宁分中心)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公积金业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69
|
海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拆迁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70
|
海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71
|
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72
|
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73
|
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74
|
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75
|
海宁中国皮革城管理委员会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76
|
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序号
|
全宗名称(单位名称)
|
档案门类
|
77
|
海宁盐官百里钱塘观潮景区管理委员会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78
|
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79
|
海宁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80
|
海宁市硖石街道党委、办事处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81
|
海宁市海洲街道党委、办事处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82
|
海宁市海昌街道党委、办事处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83
|
海宁市马桥街道党委、办事处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84
|
海宁市许村镇党委、政府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85
|
海宁市长安镇党委、政府(高新区)(海宁连杭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86
|
海宁市周王庙镇党委、政府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87
|
海宁市盐官镇党委、政府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88
|
海宁市斜桥镇党委、政府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89
|
海宁市丁桥镇党委、政府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90
|
海宁市袁花镇党委、政府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91
|
海宁市黄湾镇党委、政府(尖山新区)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92
|
民盟海宁市总支委员会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序号
|
全宗名称(单位名称)
|
档案门类
|
93
|
民建海宁市总支委员会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94
|
民进海宁市总支委员会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95
|
农工民主党海宁市总支委员会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96
|
九三学社海宁基层委员会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97
|
海宁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98
|
海宁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99
|
海宁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业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00
|
海宁市第一中学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学籍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01
|
海宁中学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学籍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02
|
海宁市高级中学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学籍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03
|
海宁市机关幼儿园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学籍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04
|
海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婚姻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05
|
海宁市殡仪馆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殡葬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06
|
海宁市移民工作办公室(海宁市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移民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07
|
海宁市杭嘉湖南排工程指挥部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业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08
|
海宁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业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序号
|
全宗名称(单位名称)
|
档案门类
|
109
|
海宁市文化馆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业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10
|
海宁市图书馆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业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11
|
海宁市博物馆(文保所)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业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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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防疫站、市皮肤病防治站、硖石牙病防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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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业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13
|
海宁市人民医院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业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14
|
海宁市中医院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业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15
|
海宁市妇幼保健院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业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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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许村镇永福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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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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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档案 收集 范围 通知
抄送:嘉兴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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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档案局 2013年10月25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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