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村民建房申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
行使依据:一、设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实施: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列》
办理主体:丁桥镇
受理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 海政发(2000)21号、海政发(2009)96号
审批数量:无限制(或限制)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有法定按照法定,无法定参照一般许可项目20天)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提速80%)
申报材料:
1、建房者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签署的书面同意意见;
3、呈报表;
4、国土部门预审意见;
5、住宅设计施工图一套;
6、申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需泥木工、施工员、从业人员备案、施工合同、质保书备案。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部门:丁桥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丁桥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窗口电话:0573-87666394
监督电话:0573-87666302 、87289062、87288433
流程图:(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