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工作验收办法(试行)》(海拆改领〔2014〕10号)和《关于开展“无违建村(社区)”复评(创建)活动的通知》(海拆改办发〔2017〕8号)文件精神,丁桥镇新仓村、海潮村、万新村、保胜村、金扬村、利群村、芦湾村、永胜村、民利村、两丰村、丁桥村、海星村、群海村、诸桥村、丁桥社区申报“基本无违建”村创建,经镇“无违建”办初验达标,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如有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来电实名反映,并注明联系方式。
丁桥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丁桥镇公园路32号,联系电话:87661234。
海宁市“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海宁市文礼路3号原招标中心4楼,联系电话:87288282。
丁桥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