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位于海宁市硖石街道长水里2幢5号203室的房屋,原所有权人俞栋、马红英已转让给方敏珠、孙洁明所有,并于2009年10月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房产证号为: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186345号,房屋建筑面积44.11平方米,用途为住宅,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
现方敏珠、孙洁明申请要求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内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以出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无异议,未来协助办理的,我局将直接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
联系电话:0573-87289240
特此公告。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