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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各镇(街道)签订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工作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8-01-08   作 者:    来 源:
 

为保持土地执法高压态势,坚决遏控新增违法用地,持续保持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市违法“个位数”、实现“零问责”,在14日召开的全市卫片执法整改工作会议上,市政府与各镇(街道)签订了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工作责任书,对各镇(街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违法用地整改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工作目标任务。

    一是充分发挥属地责任主体作用,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二是对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一律拆除复耕、一律倒查监管责任、一律全额扣减耕地保护补偿资金。

三是对于其他违法违规用地,原则上全部拆除复耕。如确实难以拆除复耕,计入问责比例和面积,并配合做好案件调处工作。

四是对经整改后,违法占耕比仍超过5%、违法用地总面积超20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超过10亩三项中满足两项及以上的,进行约谈。对经约谈和再次整改后违法占耕比仍超过3%、违法用地总面积超15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超过7亩三项中满足两项及以上的镇(街道)启动问责,其中已被命名的无违建镇(街道)按照“无违建镇(街道)”验收标准(违法总量超过10亩、耕地超过5亩、耕比例超过2%)执行。

五是对工作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进度缓慢、整改不彻底、复耕不到位、弄虚作假走过场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领导进行效能责任追究,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法规科 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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