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二级市场用地批准结果
2017(015)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下列单位(个人)补办出让审批结果如下:
批准文号
用地单位(个人)
宗地位置
受让土地面积(平方米)
权属来源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补交土地出让金(元)
供地方式
备注
海土字补(2017)085号
严惠云、姚林彬
硖石街道桃园里1幢2号403室
10.87
海国用(2002)字第4104354173号
住宅
至2051年6月28日止
39537
协议出让
划拨用地补办出让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