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二级市场用地批准结果
2017(018)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下列单位(个人)补办出让审批结果如下:
批准文号
用地单位(个人)
宗地位置
受让土地面积(平方米)
权属来源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补交土地出让金(元)
供地方式
备注
海土字补(2017)090号
贾则民、顾金囡
海洲街道梅园二里13幢31号206室
17.16
海国用(2006)第4103423675号
住宅
至2049年11月24日止
58788
协议出让
划拨用地补办出让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