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批前公示
浙单独A[2017]001号
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块基本情况表
序号 |
意向用地者 |
项目名称 |
宗地位置 |
用地面积(公顷)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供地方式 |
1 |
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至海宁城际铁路 |
许村镇、长安镇、周王庙镇、盐官镇、斜桥镇、海州街道、硖石街道 |
154.7312 |
交通用地 |
/ |
/ |
划拨 |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并注明联系方式。
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海宁市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人: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审批服务科 陈先生 徐女士 电话: 87289249 87289248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