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村民建房)批前公示
2017年第05期
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集体使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块基本情况表
序号 |
意向用地者 |
项目名称 |
宗地位置 |
用地面积
(公顷) |
土地
用途 |
供地
方式 |
海土农盐字(2017)01号 |
海宁市盐官镇 丰士村民委员会 |
盐官镇2017年度农村居民建房 1号地块 |
盐官镇东三里港西侧、包王南路北侧 |
3.6743 |
农村住宅 |
集体使用 |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并注明联系方式。
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海宁市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人: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庄先生 陈先生 电话:87241220 87222158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