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海土告字[2017]第25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 用途 | 产业 定位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 | 开工半年投资额(万元) | 年均 销售 (万元/公顷) | 年均 税收 (万元/公顷) | 供地 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1 | 海土字17199号 | 马桥街道丰收路南、经都七路东侧 | 2.4993 | 商业商务用地 | 科技研发 | 1.3-1.5 | ≤35% | 5100 | 3000  | / | 运营后3年达到150 | 40年 | 830 | 4110 | 
| 2 | 海土字17252号 | 盐官度假区人民路东、古邑路北、非遗馆一期西侧 | 1.9062 | 商业用地 | 文化旅游 | 0.6-1.0 | ≤60% | 4050 | 1000 | / | / | 40年 | 340 | 1660 | 
| 3 | 海土字17255号 | 市区水月亭路北侧、碧云路东侧、宁安桥港西侧 | 0.9144 | 医疗卫生用地 | 专科医院 | 1.2-1.5 | ≤40% | 6450 | 2500 | / | 运营后2年达到150 | 50年 | 120 | 600 |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
五、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8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8日16:00时)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9:0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9:00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联系人:朱小姐陈先生
咨询电话:0573-87657728,0573-87657865,0573-87289249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需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按土地出让金成交总额的5%收取,单宗土地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设置投资强度、开工半年投资额、投产后年均税收等建设条件,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详见网上出让文件)外,须与属地政府或平台签订《项目投资管理合同》(详见网上出让文件)并及时报出让人和海宁市服务业局备案。
3、海土字17199号地块自持比例65%,剩余35%建成后可分割转让;海土字17252号地块须100%自持,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