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海土告字[2017]第26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 用途 | 产业 定位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 | 开工半年投资额(万元) | 年均 销售 (万元/公顷) | 年均 税收 (万元/公顷) | 供地 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1 | 海土字17254号 | 盐官镇建设路北侧、崩开港东侧地块二 | 1.3454 | 工业用地 | 村级标准厂房(金属制品业) | 1.5-2.0 | ≤50% | 2400,引进企业后4650 | 1200 | 投产后3年达到6675 | 投产后3年达到300 | 50年 | 150 | 750 | 
| 2 | 海土字17256号 | 海宁经济开发区谷水路北侧、白兔桥港东侧 | 2.0001 | 工业用地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1.1 | ≤50% | 4305 | 1000 | 投产后3年达到7500 | 投产后3年达到300 | 50年 | 140 | 655 | 
| 3 | 海土字17257号 | 海宁经济开发区海宁大道西侧、高新河南侧 | 0.3316 | 工业用地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1.2 | ≤50% | 4575 | / | 投产后3年达到7500 | 投产后3年达到300 | 50年 | 30 | 110 |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申请人必须符合工业项目产业定位要求,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地块产业定位或签订《工业投资项目土地竞买承诺书》(详见网上出让文件)。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
五、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10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16:00时)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9:0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9:00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联系人:朱小姐陈先生
咨询电话:0573-87657728,0573-87657865,0573-87289249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设置投资强度、开工半年投资额、投产后年均销售、年均税收等建设条件,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详见网上出让文件)外,须与属地政府或平台签订《项目投资管理合同》(详见网上出让须知)并及时报出让人和海宁市经信局备案。
    2、海土字17254号地块项目建成后100%自持,必须委托盐官镇政府下属国资公司统一经营管理。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