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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企业、总社各科室:

1025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供销总社党委巡察情况进行了集中反馈。其中提到我社“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干部管理比较薄弱,2015年开展的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针对性不强,存在多家单位风险排查内容一致现象,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等问题。为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推进全系统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重新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所属企业班子成员、总社机关人员。

二、排查内容

1.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查找在重大决策、队伍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资产盘活及租赁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并作出防范承诺,填写好《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表》(详见附件)。

2. 总社机关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分工,查找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表现形式,并作出防范承诺,填写好《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表》。

三、工作要求

各企业班子成员、总社机关人员要高度重视本次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结合各自单位、岗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排查工作,确保针对性。

请将填写好的《廉政风险防范承诺表》于1122日(下周四)前报总社办公室,联系人:高月林,电话:87503357

 

附件: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表。

 

 

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20171116

 

 

 

 

 

附件:

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姓名

 

职务

 

岗位

主要

职责

 

岗位

潜在

廉政

风险

 

廉政

风险

防范

承诺

 

 

 

 

 

 

承诺人(签字):

备注:1.本表一式二份,一份自留、一份报总社存档(含电子稿)

2.填写内容如写不下,可另附页。

      3本表于1122日前交总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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