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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企业,总社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总社党委整体部署,经研究,定于12月4日(周一)召开市供销总社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邀请市委党校副校长沈晓明上《走向新征程——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党课。
二、会议对象
1. 总社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2. 所属各企业班子人员;
3. 所属各支部书记、委员。
三、会议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7年12月4日下午13:30时。
2.地点:总社1号会议室(604)。
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提前10分钟与会。
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