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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首家农村资金互助会在许村镇成立(图)

 

      12月16日,我市许村镇农村资金互助会召开第一届会员大会,来自该镇农合联成员合作社等59名会员参加了大会。许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朱燕刚,市供销总社(市农合联执委会)主任陈明锋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市农经局(农办)副局长吴伟东、市农商银行行长潘民良、市金融办副主任张彦、市供销总社(市农合联执委会)副主任高建跃等部门领导到会指导。会员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市首家农村资金互助会――许村镇农村资金互助会正式成立。
 
      会员大会由许村镇副镇长、镇农合联理事长裴华锋主持。会议听取了许村镇农村资金互助会筹备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许村镇农村资金互助会章程》、《海宁市许村镇农村资金互助会财务管理办法》、《海宁市许村镇农村资金互助会担保管理办法》和《会员大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选举产生了许村镇农村资金互助会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许村供销合作社主任朱振华当选为理事长,镇财政所副所长王益平当选为监事长,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沈忠明被聘任为总经理。会上,市供销总社与海宁市农商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许村镇农村资金互助会与市农商银行许村支行签订了互助担保协议。
 
      许村镇农村资金互助会是以镇农合联成员合作社为依托,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基层供销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自愿入会结成,为会员提供资金融通服务、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互助会实行会员民主管理,以服务会员为宗旨。互助会业务范围包括吸收会员入会资金、接受社会捐赠、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向会员提供贷款担保服务,以及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它业务。目前,许村镇农村资金互助会有会员59个,首期入会金281.5万元。
 
      许村镇农村资金互助会的成立,不仅是许村镇为加快农村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和服务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金融互助服务的有益尝试和探索,也是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进一步推进基层农合联实体化运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有效解决农民在生产、经营发展中的资金制约问题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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