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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措并举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作者: 来源:生态科 发布时间:2017-09-29 本篇文章已被点击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两山理论”,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大花园 奔向绿富美”要求,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工作2013年获得省级生态市命名,2015年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现场考核验收。2016年启动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现创建工作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台账资料、创建专题片、创建图册及工作汇报材料等已基本完成。一是上下联动,全面部署。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构建了政府牵头,环保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把生态环保和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成任务差、完成进度慢的单位,由市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对未完成重点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二是规划引领,落实责任。通过编制《海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确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经济提升、生态人居营造、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等四大工程建设。同时,与各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明确创建工作的年度任务、重点、进度、责任等要求,并全面实施考核。三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在市级媒体上开设专栏,重点介绍我市在环境保护方面所作出的重要努力,突出“五水共治”、“五气共治”、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畜禽养殖减量提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环保联合执法等重要举措。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海宁日报上的创建宣传信息多达50多篇,专题栏目3版。同时,在全市138块社区LED电子屏,每天6:00-21:00高频率滚动播出创建宣传标语,宣传效果得到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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