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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海宁市海昌街道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yggcjq.haining.gov.cn   2017年03月13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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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481MB0M31093L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6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海宁市海昌街道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定代表

周郭生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编号133048100148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单位名称

海宁市海昌街道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承担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市容市貌整治、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服务职能。

 

 

 

 

住    所

海宁市区由拳路66号

法定代表人

周郭生

开办资金

10.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

0

网上名称

海宁市海昌街道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无。

2016年度,我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落实村镇规划编制。
在市城乡规划局的统领下,结合本街道区域的实际情况,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协助抓好规划的修编工作。
(二)积极抓好农房集聚,提高土地集约节约。
2016年度分别完成利峰、勤民、星光、光耀、金星等5个村农房集聚,截止12月底,已有1570户农户在新村点内安排建房。
(三)加快城中村改造,提升城市形象。
2016年全力推进隆兴社区城中村改造进程,基本完成农户拆迁评估工作;完成安置区块土地征用及劳力安置;确定建房户型图和平面设计。
 二、取得的主要效益
通过新农村改造,并按照拆迁政策对农户原有房屋实施评估补偿,减轻了农民建房负担,把原来相对分散、破旧的房屋进行翻新聚集,既改变了村庄面貌,又改善了居住环境,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了广大农户的大力支持和赞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实施新农村改造项目过程中,由于政策因素的限制,对一些困难户、低保户等相对弱势的群体在政策的扶持和帮困的力度还不够。
(二)政府在农民建房政策上,一些条件设置还不够合理,导致部分群众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况发生。
 四、下步打算。
(一)加紧完成农房拆迁和集聚过程中特殊户型的政策审定和安置工作。
(二)加大新村点建设的监管力度,努力把各个新村点建设成统一、美观有品味的小区。
(三)加速推进隆兴社区和利民村安置点建设和旧房拆除工作,确保城中村改造项目顺利推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无。

绩 效 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

情况

无。

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无。

事业

单位

委托

意见

在海宁市海昌街道办事处网站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年    月    日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

意 见)

经审查,同意公示。

分管领导:                        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