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我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落实村镇规划编制。 在市城乡规划局的统领下,结合本街道区域的实际情况,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协助抓好规划的修编工作。 (二)积极抓好农房集聚,提高土地集约节约。 2016年度分别完成利峰、勤民、星光、光耀、金星等5个村农房集聚,截止12月底,已有1570户农户在新村点内安排建房。 (三)加快城中村改造,提升城市形象。 2016年全力推进隆兴社区城中村改造进程,基本完成农户拆迁评估工作;完成安置区块土地征用及劳力安置;确定建房户型图和平面设计。 二、取得的主要效益 通过新农村改造,并按照拆迁政策对农户原有房屋实施评估补偿,减轻了农民建房负担,把原来相对分散、破旧的房屋进行翻新聚集,既改变了村庄面貌,又改善了居住环境,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了广大农户的大力支持和赞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实施新农村改造项目过程中,由于政策因素的限制,对一些困难户、低保户等相对弱势的群体在政策的扶持和帮困的力度还不够。 (二)政府在农民建房政策上,一些条件设置还不够合理,导致部分群众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况发生。 四、下步打算。 (一)加紧完成农房拆迁和集聚过程中特殊户型的政策审定和安置工作。 (二)加大新村点建设的监管力度,努力把各个新村点建设成统一、美观有品味的小区。 (三)加速推进隆兴社区和利民村安置点建设和旧房拆除工作,确保城中村改造项目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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