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
单位名称 |
海宁市海昌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承担本街道农业、林业、渔业和农机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的监管与配套服务,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技术培训,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和水资源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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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海宁市区由拳路66号 |
法定代表人 |
何锦森 |
开办资金 |
46万元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举办单位 |
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18.0587 |
13.0587 |
网上名称 |
海宁市海昌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
从业人数 |
6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6年度,我单位在何锦森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1、做好粮食、蚕桑生产技术指导 2、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排涝泵站改造,圩堤建设,河道整治,实施“五水共治”,提升水质。 3、为各类水产养殖提供信息和技术指导服务,引进新品种养殖和推广,开展动植物防控工作。 4、指导特色果蔬产业发展,大力开辟多种经营,提供信息和技术指导。 5、抓好农业机械化管理与服务,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 6、精心设计,全力推进星级美丽乡村创建工作。 7、结合本部门的技术特点,开展相关的经营服务。 二、取得的主要效益 (一)社会效益。加强农业产业专业辅导,促进葡萄、水产、粮食等产业的发展,全街道目前有葡萄面积1829亩,水产面积4060亩,粮食面积27496亩。 (二)经济效益:2016年全街道葡萄产量3298吨,产值2926万元,亩产效益1.6万元,葡萄生产取得了产量、产值双丰收,田欣牌葡萄热销上海、安徽、南京、嘉兴等地,得到了客户的认可,突显品牌效应,价高销畅。农户增收明显。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4618亩,机械化插秧400亩,收益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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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
无。 |
绩 效 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
情况 |
1、今年没有涉及奖惩事项。2016年度被评为海昌街道评为“优秀部门”荣誉。 2、今年没有涉及诉讼事项。 3、今年共接到社会投诉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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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
无。 |
事业
单位
委托
意见 |
在海宁市海昌街道办事处网站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年 月 日 |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
意 见) |
经审查,同意公示。
分管领导: 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