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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发布时间 : 2017-11-15   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及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它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职能的基本物质保证和经济基础,其运行效率和质量是判断政府运行成本的主要指标。管好用好这部分资产将关系到国家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2006年财政部出台“两令”、2008年海宁市发布《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发〔2008100号),对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通过查找短板、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创新思路,打造日趋成熟和有效的管理新模式,促进海宁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截止2016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383个,其中行政74个、事业309个;独立核算机构数351个,其中行政57个、事业294 个。在职编制人员数14870人,其中行政2780人、事业12090人;在职实有人员数13587人,其中行政2702人、事业10885人。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总资产633358.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1176.41万元、固定资产207260.39万元(其中房屋:50101.27万元、车辆:15489.72万元)、对外投资27937.37万元、无形资产521.41万元。

(一)预算编制环节

预算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资产预算是财政部门预算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要与财政预算模式相适应。现阶段海宁市财政预算编制中,需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各单位方可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需附送相关批复文件等材料。资产预算除了特殊专项外,根据各部门、各单位人员编制数,执行统一标准编制。

(二)资产配置环节

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遵循以下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与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根据年初预算和单位实际要求,采取资产购置标准和费用定额管理,建立完善以政府采购制度为主体的资产购建方式。各申请单位通过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填报,逐级审批,专人验收。财政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规范采购方式,严控资金拨付。

(三)资产使用环节

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坚持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促进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各使用单位有效利用各自资产资源,及时进行登记、调拨、处置和对账。坚持定期将财务账和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和实物进行盘点并做好对账工作,做到家底清楚。对盘盈盘亏情况及时查找原因,及时做出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各使用单位有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资产管理要求,对本单位资产进行统一保管、统一核算,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资产处置环节

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各使用单位实际情况,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处置,处置收入上缴财政部门。

二、2016年开展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情况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我市认真遵照省、嘉兴市的统一部署,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了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主要清查内容为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理。

本次资产清查共涉及71个主管系统,包括57个部门、14个镇(街道)(含经济开发区和盐官景区),清查单位共430家,其中:行政机构80家,事业机构342家,其他机构8家。

经过5个月、三个阶段的准备和实施,在嘉兴地区率先完成了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出的资产盘盈数为310.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29.28万元,其他资产181.67万元;资产损失金额为3890.18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损失3839万元,其中:盘亏1699.37万元,毁损294.8万元,待报废1610.15万元,其他原因损失234.5万元;资金挂账金额为190.80万元。

三、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现状的总结和此次全面、细致的资产清查情况分析,摸清了资产家底,同时找出了管理短板,发现国有资产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重购置、轻管理

在资产管理过程中,缺乏相关机制链接,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结合不够紧密。只注重购置环节,忽略资产采购到位后的录入、生成卡片、扫码等后续管理工作;缺乏专门的资产管理员,对购置、调拨、处置环节也较随意,与财务沟通不到位,资产变动与财务系统未能及时对接,容易造成账账不符、账实不符。

 (二)信息更新不及时

对新增或处置的资产没有在系统中进行更新,导致系统账和财务账不相符;机构变更、人员变动及办公室搬迁较频繁,对机构信息和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变更时未办理或未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调拨手续,也未作相应的权责变更登记,不利于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未真正实现动态管理。

(三)制度执行不到位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资产管理制度的理解和认识度不够,责任也未落实到位;部分部门对资产的保管使用重视度不足,资产损毁待报废资产未登记备查账,未及时办理资产报废手续或报废手续不规范。

(四)资产清理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

闲置资产长期不处理,造成资产流失;资产处置缺少决策程序,对残值上缴、报废物安放处置等后续管理缺乏制度规范;单位往来款的管理不完善,处理不及时。

(五)国有资产系统软件自身存在问题

此次资产清查发现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运行速度慢、卡,系统表内、表间检验公式不全,系统漏洞较多,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质量造成较大的影响。

四、对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

(一)资产管理意识淡薄,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二)岗位人员配备不足,有的甚至没有专门的资产管理人员。

(三)资产管理信息化技术支撑层度低,工作量大,难度增加

(四)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没有每年定期进行对账和实物盘点,导致资产清查信息不全。

(五)往来款清理缺少硬性措施,对相关人员无制约手段。

五、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进建议

(一)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专门的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制度细化到岗到人。固定资产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资产的购置、调拨、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和操作流程;采购、验收、维修和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都要有专人负责,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

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购置、保管、使用、毁损等方面内部监督和控制机制的建立。根据需要合理制定资产购置计划,严格履行资产采购及付款等环节的审批手续,并建立严格的采购验收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在资产的保管、使用方面要采取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措施。固定资产毁损严格按规定制度审批,任何人不得随意减少固定资产账面数额,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督在固定资产管理中的作用,抽调专人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监管

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及时动态监管各部门固定资产使用状态,监管部门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深入到各部门、各单位实际调查了解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处置情况,根据所查实际情况,对未按资产管理办法使用、私自买卖、出租、出借他人的行为予与公开通报,其所得应当上缴的上缴,应当追回的资产追回,该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情况的发生。

(四)加强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置固定资产专职岗位,指定专人对固定资产的购入、毁损、调出等业务进行正确核算,根据核算结果,及时对固定资产分类和明细账进行登记。财务部门应定期与各资产使用部门对账,随时了解资产的使用状况,有问题及时发现,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使用部门与财务部门应加强沟通,资产使用出现问题及时告知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需要进行账务处理的按规定及时处理。

(五)加强固定资产盘点及处置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切实可行的盘点、处置制度,定期对所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发现的账实不符、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置和会计记账处理,做到账、实物相符。同时,也应当相应建立固定资产的盘点和处置制度的监督机制,对要处置的资产进行金额、数量上的把关和审批,对处置方式和金额上缴等进行明确规定和监督,确保固定资产管理规范、有序。

(六)加强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

要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技术支撑,完善提升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手段和能力,特别是要着力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系统软件后续的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操作更为顺畅。

六、对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思考

    (一)对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1.提高认识,引起重视,充分理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2.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监管作用,把好“进、出”两扇门;3.建立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考核机制,严格规范资产从购置到处置的每一个环节,并将资产管理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年终考核。

(二)对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思路和规划

1.完善相关制度、完善人员配备。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强资产购置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同时细化资产处置流程,加强处置监管。设立资产管理分管领导和专职资产管理人员,细化责任落实,壮大资产管理力量。

2.加强实物盘点力度、加强联系沟通。实物定期进行盘点,并及时进行扫码,贴上条形码,做到账实相符。信息及时传递,保证账账相符。每年定期进行对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

3.完善资产管理制约机制。加强对应收款的催收、闲置资产的处置等管理,明确相关人员责任,与下年预算编制、购置审批等环节相制衡,提高资产管理单位管理水平。

4.加强人员培训和软件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调动频繁,实际操作能力较薄弱,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软件操作培训有利于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强软件管理与更新,及时处理系统本身产生的问题,保障系统操作更为顺畅。(来源:服务发展局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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