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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紫薇社会工作服务站被确立为社会工作专业教学实践基地

2017-10-23   浏览次数: 【收藏】 【打印】 【关闭】

929日下午,海宁市紫薇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紫薇社工站)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社工系举行共建社会工作专业校外实践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这是既东方学院大学生志愿者支持海宁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之后的又一重大合作。参与此次签约活动的有法政分院党总支书记叶颖蕊、副院长蒋晗华、社工系副主任濮敏雅、舒振宇及4名社工系的教师,海宁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晓清、社区矫正监管大队大队长郭勇忠、紫薇社工站站长、党支部书记徐建国以及一名专职社工。

王晓清副局长代表主管部门致辞,在介绍了海宁市司法局概况之后,从社会工作的前景、社会工作的规范以及双方合作三个方面提出了展望。随后由紫薇社工站站长徐建国和副院长蒋晗华分别代表双方单位签署了联合培养司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协议书。紫薇社工站成立于201111月,是海宁市首批经海宁市民政局批准注册的民办非企业性质的社会组织。机构成立六年以来,已经形成了一套专业的服务体系,运用个案、小组、社区活动三大专业社会工作方法累计服务3000余人次,并形成了由律师、心理咨询师、退休老教师、退休老干部以及大学生志愿者在内300余人参与的志愿者团队。

在叶颖蕊书记和王晓清副局长共同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社会工作专业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之后,最叶颖蕊书记提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司法局和社工站可以全力支持学院的社会工作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尽可能多的提供实践活动的机会;二是希望学院的师生可以高度重视和珍惜与海宁市紫薇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合作共建机会;三是希望双方在合作共建过程中,务必秉持“合作共赢”的态度,建立常态化的合作机制,真正将合作共建落地、生根,力争成为省内校地合作共建的示范。

 

作者:  来源:海宁市司法局 【收藏】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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