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制宣传

海宁六五普法结硕果

2016-08-01   浏览次数: 【收藏】 【打印】 【关闭】

7月15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召开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纪念大会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部署会,会上表彰了全省“六五”期间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海宁市司法局荣获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示范单位称号,海宁市海昌街道办事处获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宇民获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同时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也对2011-2015年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海宁市国土资源局获先进集体称号,海宁市公安局公共关系办公室主任邬海光获先进个人称号。

从2011年开始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经过社会各界、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广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市完成了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在完善机制制度、重点人群学法用法、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有了突破性进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建设“法治海宁”、“平安海宁”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14年,我市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称号并受全国普法办通报表扬。今年,在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市又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称号。

在“六五”普法期间,我市坚持以服务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培养全体公民学法用法意识,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通过部门协作联合普法。市普法办先后与多个职能部门联动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既强化了有关部门的职能意识,又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如与水利局、水务集团联合开展了“水环境保护法制知识竞赛”,与民政部门联合开展了“法律进社团”活动,与教育部门协同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二是通过主题活动集中普法。每年的“法制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组织市、镇(街道)两级联动开展大型广场咨询宣传活动,以法制图板展示、有奖知识问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五年共开展各类大型普法活动280多场。三是通过骨干队伍专题普法。不断调整充实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根据各类骨干的知识结构和特长,有针对性地设置了40个课题,为基层提供“菜单式”的法制讲座服务。同时,市普法办还邀请普法讲师为全市各类社团组织负责人开展法制培训,推动其依法依章开展活动,促进了社会管理。四是通过新型媒体广泛普法。运用“紫薇说法”官方微博、公众微信平台等打造新媒体时代的互动式普法,进一步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受众面。目前建立官方、个人实名普法微博共计94个,总粉丝量超300万,为在微博上开展各类普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探索微博、微信、微电影在普法教育中的“三微联动”,“紫薇说法”首部普法微电影《让爱回家》在第十届全国法制微电影大赛中荣获优秀奖

 

作者:  来源:宣教科 【收藏】 【打印】 【关闭】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