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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建成全国首批法治“共享书屋”让市民乐享“品质生活”

2017-10-11   浏览次数: 【收藏】 【打印】 【关闭】

为让群众“一次不跑”便在生活中随处“感知”法治文化,充实市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城市法治内涵,海宁市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建成了全国首批法治“共享书屋”,以共享理念推动“品质生活”建设。

一、以质惠民,让服务提升市民满足感。结合“书香城市”建设,在景点街区、车站、城市公园、城乡法治文化阵地等人员流动密集区,试点推进法治“三味书屋”建设,实现送法上门,打通公共法律服务市民“最后一公里”。一是开辟法治宣教新阵地。推动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依托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融合书香驿站、农家书屋、汽车图书馆等阅读阵地,打造法治“三味书屋”的固定、流动书屋。同时引入“共享单车”理念,打造自助式、开放式、无偿式阅读平台——自助书屋,即法治“共享书屋”,并依托自助书屋外观设计和内容设置,开展法治文化、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宣传,打造市民家门口的“学法驿站”。二是打造城市法治风景线。围绕全市健康生态“大花园”和健康美丽“大景区”建设,在打造2A3A级景区村的同时,有机融入法治文化元素,按照“一带一路、一镇一品、一村一园、一组一点”布局,大力推进市镇村组四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同时选址部分阵地,试点配套建设法治“共享书屋”,推动阅读阵地向镇村组延伸,充实阵地文化内涵和宣教内容,以与周边环境相契合的设计建筑风格,形成一道市民眼中“秀色可餐”的法治文化风景线,提升城市整体景观形象和书香文化气息。三是构建“法治便民服务圈”。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法治“共享书屋”充实公共法律服务内容,提升服务价值。如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之一的法驿站试点配套建设法治“共享书屋”,使市民在接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专业法律服务之余,通过阅读提升法治理念,建立法治思维,把“固化的法律条文”转变为“温暖的法律服务”。同时通过书屋内外放置的法治宣传资料,及时向社会推介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明确各个项目的具体内容、服务模式、供应渠道和最新政策,引导市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二、以文化人,让阅读提升市民幸福感。倡导多元化阅读,引导市民在古今中外的优秀法治文创作品中品味风情、饱览奥妙、滋养心灵,在源远流长的法治文化浸润中磨练心境、修炼品性、升华境界,以文化聚人心,明人智,尚国法。一是在返璞归真中体味法治文化。承认信息爆炸和快节奏生活时代,碎片化阅读带来知识快速累积便利的同时,法治“共享书屋”引导市民放慢阅读节奏,回归传统阅读方式,以悠然的心境流连书中描绘的场景,仔细品味书中蕴含的法治文化,将法治理念深植于心。同时,依托新媒体探索开发“微书屋”,为市民回归传统阅读提供便利化的电子阅读平台,增强读者在网络端、移动端使用体验。二是在精准服务中满足法治需求。为了满足不同人群的法治需求,法治“共享书屋”以“适销对路”的思维方式提供不同的阅读资源,具体分为工具检索类、理论研究类、文学欣赏类、小说故事类等四大类,同时辅以各类宣传折页、小册等宣传资料,其中不乏《人民的民义》等看似非法律专业的反腐、侦探等题材小说,使市民无论是在遇到具体法律问题时,还是在闲暇消遣时,都能在法治“共享书屋”中找到相应需求,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治理念。三是在法治实践中体现法治文化。法治“共享书屋”倡导诚信、共享理念,书籍借阅完全自助、开放、免费,要求市民自觉遵守借阅规则,不得出现偷盗、损毁书屋和书籍等行为,以此实现有序运营,共建共享目标。同时,通过城市法治文化的传播和润泽,培育法治文创人才,调动法治文创欲望,丰富法治文创素材,如近期本土作家成功创作了富有海宁特色法治文创作品——长篇报告文学《涅盘人生》。

三、以人为本,让共享提升市民获得感。引入“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共享经济理念,以法治“共享书屋”为切入点,加快普及共享文化、提高市民素质,共建共享“法治海宁”。一是以“覆盖城乡、惠及全民”为目标。结合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法治“共享书屋”建设进程,逐步实现覆盖城乡各个领域和各类群体,保障城乡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同等享受包括法治“共享书屋”在内的各类公共法律服务,努力让城乡居民切身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实现共享效益价值最大化。二是以“秩序重构、技术支撑”为保障。区别于传统借阅规则,法治“共享书屋以共享理念重新设计管理制度,通过在书签上印刷借阅规则、在书本内盖印法治名言、在书屋内放置借阅登记本等人性化设计,引导市民践行诚信守法公民准则,按照借阅规则借阅书籍。同时,通过设置书屋密码锁、扫码获取借还书密码、短信提醒还书日期、现场摄像监控等网络技术手段,保障市民有序借阅,共享资源。三是以“文化培育,品牌打造”为手段。打造 “学法有礼”、“好书漂流”、“学法接力“等阅读活动品牌,通过“紫薇说法”全媒体宣传平台进行宣传,提升书屋使用效率。通过“学法之星”、“送法之星”评选,进一步传播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引导市民参与阅读、热爱阅读、享受阅读,积极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好书漂流”活动,鼓励市民捐赠闲置的法治书籍至法治“共享书屋”,盘活社会法治书籍资源,引导社会共建法治“共享书屋”。

 

 

作者:  来源:海宁市司法局 【收藏】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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