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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海昌司法所上门为中风社区服刑人员办理入矫手续

2017-12-28   浏览次数: 【收藏】 【打印】 【关闭】

 

海宁市海昌司法所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新方式新方法,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管控措施,严格执行矫正程序,实现社区矫正人性化监管。近日,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上门为一名新入矫的中风社区服刑人员办理了入矫手续。

  某系海宁市海昌街道碧云社区居民,因容留他人吸毒罪海宁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根据有关规定,某必须于2017年12月22日前到司法所报到进行社区矫正,但由于前段时间不幸中风导致行动不便又无子女家人陪同。为了确保安全并保证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性及严肃性,司法所在严格执行入矫流程的同时,按照实际情况特事特办,联系海宁市司法局、海昌派出所以及碧云社区主动上门为某办理入矫手续。

在对某进行了矫正登记、入矫谈话、矫正宣告等一系列入矫执法工作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还认真了解其病情及思想状况,详细询问某的生活是否困难等问题,以及时掌握其近期动态,并进行了面对面的法治教育,鼓励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在保重身体的同时也要尽可能的履行矫正期间的各项管理规定,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作者:  来源:海昌司法所 【收藏】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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