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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首推“一次不跑、事情办好”服务让群众调解“三不跑”

2017-07-12   浏览次数: 【收藏】 【打印】 【关闭】
    海宁市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发挥最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服务优势,全面开展村(社区)调委会“一次不跑、事情办好”服务行动。通过调解员多上门、数据多走路等举措,让群众不必要、不应该、不需要跑腿“三不跑”,有效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是纠纷排查化解“不漏点”,让群众不必要跑腿。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落实“村社区每周一排摸、镇街每月一排查、敏感节点天天查”排查机制。各村(社区)调委会主动进企入户,深入田间地头,与村(居)民、流动人员面对面交谈,及时发现问题,掌握第一手信息。对排查到的问题隐患和矛盾纠纷,立即开展化解工作,实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事。各镇级调委会加强对辖区内村(社区)调委会工作指导,并根据社会矛盾纠纷移送管理办法,有效开展社会矛盾风险等级评估,及时进行矛盾纠纷移送联调,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市”。
    二是人员技能提升“不存缺”,让群众不应该跑腿。结合村(社区)调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省首推原调解主任“心事清单”、新调解主任“履职承诺”,实现调解主任离任不离心、上任有信心、在任更用心。结合全市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首次举行调解员宣誓仪式,全市170多名调解员进行就职宣誓,增强基层调解员的归属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实施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明确调解员四级成长阶梯,开展职业基本素养认定,激励基层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施调解员“攀高计划”,建立“周一夜学、周二讲堂、周三夜市、周四实习、周五晨会”一体的“周训制”,通过岗位练兵、现场服务、实岗轮训和案例研析等形式,切实提高调解员调解能力,实现知识“有机更新”。今年以来市镇两级共开展各类培训37场次,受训人员482人次,有效防止因调解业务不精导致群众多跑腿的情况发生。
    三是服务载体更新“不落套”,让群众不需要跑腿。结合全省“之江法云”微群建设,建立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塔群”。镇村两级调委会构建本级微信群,把村(社区)法律顾问、老娘舅、“两代表一委员”等有关调解人员加入群组,开展普法释法、咨询服务、纠纷调解,并根据群众的需求开展调解e线预约。创设“法惠民”自助服务点,开通公共法律服务网,开设“海宁司法”公众微信号,推广使用做实做深“要调解”栏目,增加调委会信息、调解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索引,实现一站式网上解答,一条龙法律服务。实现数据信息多跑路,群众办事少奔波。如长安司法所依托镇公共法律服务群成功解决一起损害赔偿纠纷,律师、老娘舅与当事双方约定进行线上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有效避免当事双方发生正面冲突和当事人来回跑腿。



作者:  来源:海宁市司法局 【收藏】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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