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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司法局考察团来海宁考察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2017-05-24   浏览次数: 【收藏】 【打印】 【关闭】

5月24日,铜陵市司法局副局长刘羌川带领枞阳、铜官、义安、铜陵郊区等司法局一行来海宁考察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海宁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强陪同调研。

考察团一行实地参观了海宁市司法局许村司法所、盐官司法所。了解两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所文化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特色亮点业务工作的开展情况。

海宁市司法局向考察团介绍了该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一是基础设施标准化。有效投入直属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证所有司法所达到或超过了省司法行政“十一五”规划中C类标准。司法所设有所长室、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教与法律援助等办公室,并设置人民调解室、会议室以及社区矫正教育室、谈心谈话室、宣告室等。二是外观形象识别统一。在全国首创了《司法所形象标准识别系统》,涵盖了司法所基础设施、所容、队伍建设及管理服务等各个方面,统一制作了基层司法所外观标识,在通往司法所主要道路上设立统一标准的指引牌,统一悬挂显示办公室职能的标识门牌。三是组织机构建设正规化。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通知》,明确市司法局在各镇(街道)和开发区等设立派出机构,司法所受市司法局和镇(街道)党委政府双重领导和管理,实行以市司法局管理为主、所在地政府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所有司法所只挂“海宁市司法局某某司法所”牌子,其他涉及司法所内部职能的牌子一律不挂。

考察团认为海宁市在人员、办公设施、制度建设、工作机制等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方面做的很实,希望两地继续加强交流学习。

 

作者:  来源:海宁市司法局 【收藏】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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