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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司法局实施“提档晋级”工程打响司法所“一所一品”

2017-10-11   浏览次数: 【收藏】 【打印】 【关闭】
 

海宁市司法局主动融合对接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营造司法所工作项目化、项目品牌化、品牌系统化“三化”思路,全面推进司法所“一所一品”建设。目前,“代表委员”联调制、法驿站等12个首批特色项目已基本完成,其中许村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荣获嘉兴市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创新项目。

一、绷紧“思想”,把牢建设方向。把加强司法所建设纳入司法行政工作要点,以打造司法所品牌化进一步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目前浙江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率已实现全覆盖,其中五星级4家、四星级5家、三星级3家,许村司法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指导各镇(街道)司法所编制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图,以规划图形式展现海宁司法行政系统重要荣誉和工作特色,明确司法行政工作愿景和工作重点。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围绕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进行创新项目申报,各职能科室分别对项目进行审核讨论,确定每个司法所创新项目名称,司法所详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所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力争在5年内实现各司法所均有工作成为嘉兴乃至全省样本,进而推动海宁成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示范区、全国司法行政改革先行地。

二、紧扣“两心”,探索工作特色。随着镇(街道)“四个平台”的推进,市司法局加速理顺体制,积极将“核心事业”融入“中心工作”。明确利用五年的时间,通过“一所一品”活动的开展,既抓牢司法行政本业,又贴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各镇(街道)、各司法所探索了具有各自特色的品牌、标杆项目,使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更加活跃,工作效能明显增强,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许村司法所建立的“代表委员”联调制,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的社会影响力,协同参加疑难复杂纠纷调解,使矛盾化解更加迅速、高效,同时开设“向阳花”讲堂,聘请专业讲师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修心”主题教育,利用自身优势高质量深化建设全国模范司法所,努力成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标杆。

三、落实“机制”,助推项目发展。根据工作任务项目化、工作责任数据化、工作实绩动态化的司法所工作绩效考核管理模式,把创新项目工作创建完成情况纳入司法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作为司法所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求司法所根据创新项目方案,详细列出项目工作清单,认真对照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突出职能作用发挥,在原有工作基础上选准、做好项目规划,做精、做细实施步骤,全力打造特色项目服务品牌。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在各类先进、评优评先上优先考虑创新项目实施工作出色的司法所,进行典型宣传,树立“榜样”,给司法所工作付出“加分”,推动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确保每个司法所对创新项目的重视,全力推进司法所品牌项目建设。

 

作者:  来源:海宁市司法局 【收藏】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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