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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司法局来海宁学习交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2017-12-14   浏览次数: 【收藏】 【打印】 【关闭】

1212日,南湖区司法局局长李舟率该区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来海宁考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双方就“微信塔群”建设、“法惠民”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党建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充分交流。

学习交流团实地参观海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浙江国翱律师事务所、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学习交流团重点关注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的法惠民”硬件设施、窗口布置以及制度上墙、资料栏、人员公示栏等。在两个律师事务所,学习交流团详细了解了律所党建工作开展、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等情况

在座谈交流中,海宁市司法局副局长方泉敏详细介绍了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青年律师挂职司法所长、“法惠民”公益法律服务开展情况等工作。

近年来,海宁市司法局在省厅和嘉兴市局的指导下,践行“脚板+指尖”服务理念,积极开展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活动,通过搭建零距离服务的“微信塔群”、建立“法惠民”服务自助点等方式,实现“面、群、点”全方位覆盖,有力助跑“最多跑一次”工作。2016年,海宁市以“e线服务,法律惠民”活动为载体,打造线上线下联动,构建村(社区)与法律顾问多渠道、全天候服务架构,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和工作成效得到提升,积累了经验和做法。2017年,海宁市围绕建设司法行政“之江法云”微信五级塔群为抓手,全省率先建立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塔群”,形成“一村(社区)一联系点一法律顾问一微信群”的“四个一”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在明确职责功能、规范实名管理、建立纪律监督、搭建资源平台等方面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海宁做法并得到了省司法厅的推广。日前,海宁市“E线先锋”律师党建品牌服务项目成功获评第四届全国基层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作者:  来源:海宁市司法局 【收藏】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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