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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首问制度
2017年12月26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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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群众,到机关来办事或上门来访,被询问的第一位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人。首问人应向来访者表明自己的姓名和身份,必须负责地为其引路,指明办事职能部门和解答有关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回避、推诿。

    2、来访者需解决问题属首问人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准确办理,一时不能办的,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不属于首问人责权范围内的,应按权属关系,亲自将来访者领送到相关部门或负责人处理。

    3、遇承办部门经办人外出,首问人应做好记录,及时转呈,或约定时间再行联系。如遇急事,要尽可能与经办人员取得联系,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协调处理。

    4、对群众来访,首问人能解释解决的要热情负责地处理,不能不负责任地把矛盾上交。对于首问人回避来访群众或不履行首问人职责,群众意见较大的,要进行渎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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