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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6600元/年!新居民住房租赁补贴开始申请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12-01 字号:[ ]

为减轻符合条件新居民家庭的租房负担,进一步拓展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运用途径,近日,《2016年度海宁市新居民积分享受住房补贴实施方案》正式运行。本轮补贴,海宁市将提供20个名额给新居民,这20名新居民将有幸通过积分制管理办法享受我市住房租赁补贴。

 本轮新居民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登记时间将从今年12月1日至31日止、为期1个月。补贴对象为夫妻双方均在我市居住工作的、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新居民家庭。补贴面积为在我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2人,每户核定补贴面积45平方米;家庭成员3人(含)以上者,每户核定补贴面积55平方米。补贴标准:按每月每平方米10元计算,本轮补贴期限为1年。

 补贴办法将按照自愿和属地原则,在申请登记时间内,可由新居民夫妻一方向居住地新居民事务所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递交相关材料,并通过积分制管理择优确定可予住房租赁补贴新居民家庭。

 凡满足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8660元、在我市已连续办理《浙江省居住证》3年(含)以上、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达到3年(含)以上(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与本市用人单位连续签订3年以上(含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处于合同有效期内等相关要求者,均可申请办理登记。

 详情可咨询海宁市新居民事务局,咨询电话:87288973;或黄湾镇(尖山新区)新居民事务所,咨询电话:8780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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