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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嘉兴市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电商换市创业精英赛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11        来源:管理员        访问量:
第二届嘉兴市大学生创业大赛
暨电商换市创业精英赛公告
 
为推动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重点推进电子商务创业,搭建人才、资本、项目的交流与对接平台。根据《关于举办第二届嘉兴市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电商换市创业精英赛的通知》(嘉创业领〔201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创业项目和参赛团队的征集和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业创新,电商换市,转型发展。
二、大赛时间
2015年7月—10月。
三、大赛项目
(一)企业“电商换市”参赛项目条件
在全市公开征集纳入大赛的企业“电商换市”项目。申报纳入大赛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在嘉兴市范围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并适合网络销售或电子商务发展;
(3)产品年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服务项目不限);
(4)企业愿意与获奖团队签订电商换市战略合作协议,并提供一定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5)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电商换市”大赛项目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参赛企业请在7月14日将《企业“电商换市”大赛项目申报表》发送至海宁市就业创业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社保局)邮箱289043647@qq.com
四、参赛对象
(一)参赛团队
参赛者必须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团队成员为全国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港、澳、台地区高校大学生或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参赛,团队成员人数原则不少于5人,其中团队核心成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大学生(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
2.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5年以内的大学生(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
3.在海外接受高等教育并获得本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4.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纪记录。
(二)参赛要求
1.参赛团队已经从事电子商务创业或具有电子商务创业的基本知识、技能、经验,准备从事电子商务创业的。
2.参赛团队应围绕“电商换市”项目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制作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可行的创业计划书,并能够组织实施。
3.参赛团队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4.参赛选手必须署真实姓名,并保持通讯方式畅通。
(三)参赛方式
1.创业团队应按大赛规定报名,每个创业团队限选择一个“电商换市”项目参赛;
2.参加赛事答辩人员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2人。
3.参赛团队应按大赛要求制作创业计划书。
4.参赛团队必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嘉兴市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表;
(2)创业计划书(参照统一样式);
(3)团队核心成员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4)已成立电子商务企业的,还应提交相关证件、证明。
参赛团队请在8月10日将《第二届嘉兴市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表》发送至海宁市就业创业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社保局)邮箱289043647@qq.com。
五、实施步骤
阶 段
时间安排
实施内容
宣传发动
6月15日—30日
制定方案,发布公告,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大学生积极参与。
项目征集
7月1日—15日
发布公告,在全市公开征集纳入大赛的企业电商换市项目,经专家评审后确定18个企业电商换市项目列为大赛项目。
参赛报名
7月16日—8月15日
发布大赛项目和参赛报名公告,组织报名,参赛团队提交报名表和创业项目计划书等材料。
资格审查
8月16日—25日
对参赛选手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赛团队。每个大赛项目的参赛团队原则上不少于1:5。
初 评
9月上旬
组织专家评委和企业评委,分组对参赛团队的创业计划书进行初评,就创业计划书的可行性、创新性、合理性、市场前景等进行评审打分,每个大赛项目原则上按照1:5的比例评选确定晋级复赛的参赛团队。
复 赛
9月下旬
由各县(市、区)承办2个大赛项目的复赛。大赛组委会会同承办方组织评审团,采取“5+5”互动答辩方式,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打分,每个大赛项目评审产生1名优胜创业团队晋级决赛。
决 赛
10月上旬
各大赛项目的优胜创业团队统一参加决赛。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审团,采取“6+6”互动答辩方式,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打分,评审产生相应奖项。
跟踪服务
10月中旬起
对获奖项目进行跟踪,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帮助其实现创业,推动企业电商换市。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3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优胜奖12名,奖金各0.5万元,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七、扶持政策措施
(一)依托获奖项目在嘉兴市范围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主体,可享受以下政策:
1.可申请小额创业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其中市本级按《嘉兴市本级小额创业贷款管理办法》(嘉兴银发〔2014〕169号)的规定执行。
2.优先推荐入驻“嘉兴市创业基地”、“嘉兴市大学生创业园”,并按规定给予创业场地补助。
3.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补助等扶持政策。
4.《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12〕183号)规定的其他创业扶持政策。
(二)获奖团队与相应的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由企业资助一定的创业启动资金,具体金额由合作双方商定,在正式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明确。
(三)获奖团队与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由创业导师继续进行指导,帮助其实现创业,实现大学生创业与企业“电商换市”的互动。
八、注意事项
1.本次大赛免收报名费、参赛费。需要住宿的,住宿费自理。
2.参赛选手不得违反大赛规定,不得存在各类不法现象,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或追回奖金。涉及参赛项目版权纠纷的,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所有获奖选手的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申报缴纳。
4.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正常进行的,主办方有权对赛程作相应调整或终止比赛。
5.参赛选手完全本着自愿原则参加本次比赛,如对大赛有异议,可及时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沟通,或选择退出比赛,但无权要求更改比赛规程或赔偿因参赛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6.大赛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次比赛规程的意见和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7.本次大赛具体事项及相关大赛项目申报表、报名表、创业计划书(样式)等可通过海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nrs.gov.cn/)查询和下载,填报后发送邮箱:289043647@qq.com
8.咨询电话: 87223171(沈先生) 87226396 (张小姐)地址: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市人力社保局209办公室。
 
海宁市就业创业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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