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劳动关系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点工作 > 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

关于聘任单琦峰等八名同志为劳动人事争议
发布时间2016-01-28        来源:        访问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用下列人员为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兼职仲裁员,聘任期为三年。

一、专职仲裁员(1人):

单琦峰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兼职仲裁员(7人):

王建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孙海涛 丁桥镇

朱生甫 马桥街道

  经济开发区

杨湖滨 斜桥镇

马铭霞 袁花镇

姚小海 长安镇(高新区)

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5123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