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人社职〔2017〕28号
各有关单位:
接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郭斐炜等3位同志具有档案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嘉人社〔2017〕101号)和《关于公布蔡金霖同志具有二级播音员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嘉人社〔2017〕122号),我市郭斐炜等3位同志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布:
一、经浙江省档案专业人员副研究馆员资格评审委员会2017年6月28至29日评审通过,海宁市高级中学陈曦、海宁市城乡建设档案馆糜丰等2位同志具有档案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
二、经嘉兴市播音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17年7月25日评审通过,海宁市海视传媒有限公司蔡金霖同志具有二级播音员专业技术资格。
上述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