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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葛明初等22位同志具有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9        来源:        访问量:

海人社职〔2018〕1号

 

各有关单位:

接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陈跃等40位同志具有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嘉人社〔2017〕145号)和《关于公布康梦琦等137位同志具有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嘉人社〔2017〕154号),我市葛明初等22位同志具有相应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布:

一、经嘉兴市农业技术和林业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17年9月16日评审通过,海宁市民盈蔬菜有限公司葛明初同志、海宁市黄湾镇农技中心金佳华同志等2位同志具有农艺师专业技术资格。

二、经嘉兴市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17年9月25日评审通过,浙江康恒律师事务所胡蓓佶同志具有三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

三、经嘉兴市新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17年10月13日评审通过,我市以下7位同志具有记者专业技术资格:

海宁市广播电视台:姚雁鸣、姚娟红、汤英姿、高杰、俞志敏、徐詹东

海宁市广播电视台黄湾镇广播电视台:黄云梅

四、经嘉兴市技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17年10月22日评审通过,我市以下12位同志具有技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1.技校讲师

海宁市高级技工学校:刘佳骐、朱达锋、黄莺、钱正一、洪静、李小华、张慧

2.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海宁市高级技工学校:胡志伟、周竞一、褚佳琪

3.技校助理讲师

海宁市高级技工学校:杨青、陆森涛

上述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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