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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案例】购置年货摔伤骨折 消费调解赔偿1万1

   年关将至,市民们开始购置年货,各大超市的人流量增多,超市在忙着搞各类促销活动的时候,顾客的安全也不容小觑。近日,临海市消保委就成功调解了一起在超市购物摔伤的投诉。
  临海的范女士平时就是接送孙子读书,偶尔逛逛超市。前几日她看到小区附近的超市正在搞活动,本想买点打折的商品,没想到购物时却不小心被超市柜台的绳子绊倒,导致左手骨折,住院治疗了7天,共花费17741.36元医疗费和4290元护理费,范女士的家属要求超市承担全部的费用。而超市方承认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疏漏,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认为此事范女士自身也有责任,如果走路稍加留意地面,就不会被绊倒了。双方协调不下,于是,范女士向临海市消保委投诉维权。
  消保委的工作人员提取了当天范女士在超市购物的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显示,范女士是在挑选坚果时不小心被超市柜台的绳子绊倒的,超市的工作人员当即通知超市老板将范女士送往医院治疗。
  鉴于事发后,超市老板主动向范女士道歉,并在第一时间将其送至医院治疗,且经过治疗,范女士的伤口也已慢慢愈合,不想过分追究超市的责任。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超市一次性赔偿范女士医药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11000元,并最终完成消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临海市消保委提醒: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在其经营场所提供经营服务或提供商品时,有义务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商场、宾馆、餐馆、银行、机场、车站、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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