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单位在上级单位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 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社情民意调查
全年组织开展了2014年海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国家园林城市调查,2014年上半年第三方患者满意度调查工作,2014年下半年第三方患者满意度调查,2014年度群众安全感调查,全市软环境建设调查,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满意度调查,全市幸福指数抽样调查。
(二)规下工业工作
大力开展非目录企业样本核定工作。积极配合开展规下工业基层动态监测点工作。落实轮换新样本核实工作及新成立小微企业及个体户跟踪调查工作。
(三)名录库维护工作
今年“个转企”入库单位967家,无特殊情况外保证100%入库。登记窗口共办理登记2000余家、变更700余家,并将统计登记证办理权限下放至四个离市区较远的镇。
二、取得的主要效益
及时为上级领导、单位及社会公众提供企业经济情况数据,有利于国家对企业经营情况的了解,公众对企业发展经营的了解,为经济发展提供数据支持,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部分被调查者配合意识不够强。部分被调查者由于防范意识过强等原因,不愿进行调查或者填写不真实数据。
(二)单位人员的创新意识不够强。对于各类调查,单位人员基本只是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调查项目、方法,对各类调查的创新意识不够,可能存在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调查中无法体现。
(三)基层统计员力量不够强。由于基层统计队伍调动性大,导致部分统计员业务知识不够精通,影响每次调查的数据质量。
四、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各类载体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统计意识,让社会公众愿意配合调查统计并做到数出有据。
(二)提高调查队人员的创新意识。通过周一夜学、外出学习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单位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为单位人员的创新打下坚实的理论实际基础,并通过各种举措努力提高他们的创新意识。
(三)稳定基层统计员队伍。通过物质、精神等各种方式提高基层统计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愿意待在统计岗位上,愿意做好统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