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单位在上级单位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社情民意调查开展了2015年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和养老服务需求调查、2015年浙江省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2015年医疗机构第三方患者满意度调查、企业发展环境调查、四张清单和“一张表”调查、浙江省群众安全感调查、国民幸福指数调查、嘉兴生态生产生活满意度调查等调查工作。(二)规下工业工作开展非目录企业样本核定工作,全年新增160家非目录企业,新增数量排名嘉兴市五县二区首位。积极配合开展规下工业基层动态监测点工作。落实轮换新样本核实工作及新成立小微企业及个体户跟踪调查工作。(三)名录库维护工作全年办理单位登记1865家、变更623家,完成“个转企”单位入库509家,“四上”单位入库39家,申请年报入库270家。全省基本单位专项核查方案培训班在海宁召开,并在海宁开展全省名录库专项核查试点工作,市镇村三级联动组织人员力量对全市近2.2万家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全面核查,同时对全市近6.8万家个体经营户进行清查。二、取得的主要效益及时为上级领导、单位及社会公众提供企业经济情况数据,有利于国家对企业经营情况的了解,公众对企业发展经营的了解,为经济发展提供数据支持,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三、存在主要问题(一)部分被调查者配合意识不够强。部分被调查者由于防范意识过强等原因,不愿进行调查或者填写不真实数据。(二)单位人员的创新意识不够强。对于各类调查,单位人员基本只是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调查项目、方法,对各类调查的创新意识不够,可能存在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调查中无法体现。(三)基层统计员力量不够强。由于基层统计队伍调动性大,导致部分统计员业务知识不够精通,影响每次调查的数据质量。四、下一步打算(一)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各类载体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统计意识,让社会公众愿意配合调查统计并做到数出有据。(二)提高调查队人员的创新意识。通过周一夜学、外出学习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单位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为单位人员的创新打下坚实的理论实际基础,并通过各种举措努力提高他们的创新意识。 (三)稳定基层统计员队伍。通过物质、精神等各种方式提高基层统计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愿意待在统计岗位上,愿意做好统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