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单位在上级单位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社情民意调查 开展了全面两孩政策下育龄妇女生育意愿调查,嘉兴市医养结合机构及入住老人情况调研,企业对服务反馈及需求调查,提升政府服务、促进民间投资调查调研,浙江省群众安全感调查,国民幸福指数调查,海宁市交通出行拥堵状况调查,浙江制造业企业供给侧竞争力调研,服务企业(项目)满意度调查,海宁市农户刚需建房问题问卷调查,第三方测评服务部门等多项调查、调研工作。同时,兼顾好人大特调办刚需建房抽调相关工作,并完成课题任务。 (二)规下工业工作 积极开展非目录企业样本核定工作,全年新增49家非目录企业;夯实业务基础,组织开展全市规模以下工业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共走访抽查样本企业26家,样本村8个;上下配合,完成新成立小微企业及个体户跟踪调查工作。 (三)名录库维护工作 全年办理法人单位入库2643家,产业单位入库292家,完成部门数据比对21295条,主动对接“个转企”工作,市镇联动确保“个转企”统计单位入库工作,目前已完成“个转企”入库442家。认真组织开展区划调整和城乡属性更新维护工作。专业联动认真做好“四上”单位入库申报审批工作,完成“四上”单位入库29家,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入库44个。 二、取得的主要效益 及时为上级领导、单位及社会公众提供企业经济情况数据,有利于国家对企业经营情况的了解,公众对企业发展经营的了解,为经济发展提供数据支持,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部分被调查者配合意识不够强。部分被调查者由于防范意识过强等原因,不愿进行调查或者填写不真实数据。 (二)单位人员的创新意识不够强。对于各类调查,单位人员基本只是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调查项目、方法,对各类调查的创新意识不够,可能存在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调查中无法体现。 (三)基层统计员力量不够强。由于基层统计队伍调动性大,导致部分统计员业务知识不够精通,影响每次调查的数据质量。 四、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各类载体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统计意识,让社会公众愿意配合调查统计并做到数出有据。 (二)提高调查队人员的创新意识。通过周一夜学、外出学习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单位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为单位人员的创新打下坚实的理论实际基础,并通过各种举措努力提高他们的创新意识。 (三)稳定基层统计员队伍。通过物质、精神等各种方式提高基层统计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愿意待在统计岗位上,愿意做好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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