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单位在上级单位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 一是迅速完成机构组建。4月份,实现全市和各镇(街道)普查机构组建和集中办公,6月底188个涉农村(社区)完成农普机构组建。10月底,“两员”选聘工作完成,全市共选聘“两员”1555名。 二是认真开展普查试点。从8月8日到9月20日,完成了组织实施、宣传动员、业务培训、划区绘图、清查摸底、现场登记、试点总结等一系列工作。 三是加强普查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宣传农业普查;此外通过海报、横幅、公告、电子屏幕、农普网站、电影下乡、文化走亲等多种形式宣传农业普查。 四是有序推进清查摸底。组织全市1555名普查员和指导员开展清查摸底工作,共清查摸底134033户住户和757家经营户。 二、取得的主要效益 为我市制订好十三五年规划,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提供了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各级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和部门科学管理提供了优质服务。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部分被调查者配合意识不够强。部分被调查者由于防范意识过强等原因,不愿进行调查或者填写不真实数据。 (二)单位人员的创新意识不够强。对于各类调查,单位人员基本只是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调查项目、方法,对各类调查的创新意识不够,可能存在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调查中无法体现。 (三)基层统计员力量不够强。由于基层统计队伍调动性大,导致部分统计员业务知识不够精通,影响每次调查的数据质量。 四、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各类载体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统计意识,让社会公众愿意配合调查统计并做到数出有据。 (二)提高全体人员的创新意识。通过周一夜学、外出学习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单位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为单位人员的创新打下坚实的理论实际基础,并通过各种举措努力提高他们的创新意识。 (三)稳定基层统计员队伍。通过物质、精神等各种方式提高基层统计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愿意待在统计岗位上,愿意做好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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