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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督促市民政局规范下属单位10项收费行为
2018-01-18  来源:市审计局  版权所有,严禁转载
  海宁市民政局针对审计反映的下属市社会福利中心涉及十项养老服务收费不规范的问题,成立专项整改工作组,逐项梳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收费行为的规范和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及时开展超标准收费情况自查,足额上交超收资金。2017年11月,市民政局督促市社会福利中心对当年度涉及超收的6项养老服务项目进行自查,并将自查发现的超收费用18.4万元及审计移送的超收费用66.57万元按照物价部门处理意见全额上缴财政,并做好代管费等明码标价工作,规范资金收取和使用。
  二是及时完成自定项目收费备案,确保收费项目合规。针对未经物价部门审批自定的3个护理收费项目等,市社会福利中心通过成本核算重新制定了基本护理费以及5个特需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于2017年9月上报市民政局核准,10月获物价局批复,目前已按新收费标准执行。
  三是及时收取应收未收的包房费用,严把费用减免关。针对部分老人未按规定收取包房费用的问题,市民政局会同市社会福利中心与相关老人家属进行沟通核实,于今年10月补齐相关包房费用2.03万元,规范了包房执行的统一标准。
  2017年海宁市审计局在对民政局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下属市社会福利中心涉及多项养老服务收费不规范,存在超标准收费、未经决策低标准收费、自定项目收费未备案等问题,涉及资金216.12万元。对此,审计将超标准违规收费问题移动市物价部门处理,并建议市民政局督促下属单位规范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杜绝违规收费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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