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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05)    文字显示: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6号)和嘉兴市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发〔201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推进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围绕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标,在市政府各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垂直管理部门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升“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成效,进一步改善发展服务环境,9月底前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覆盖8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公布“零上门”和“最多跑一次”事项。各单位要以权力清单为基础,结合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上门”和“最多跑一次”事项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716号)要求,梳理已经做到和马上能做到、目前尚未实现但近期能够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精简环节、推行网上办理实现“零上门”或“最多跑一次”事项,还要梳理近期难以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以及涉及多个部门办理、且对群众和企业而言仍需跑多次的事项,按照“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要求,研究提出深化改革、提高效能、优化服务的对策措施和意见建议。全面梳理并分批公布群众、企业到政府办事“零上门”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3月底前集中公布第一批、第二批事项,9月底前再公布若干批事项,并实现80%以上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牵头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二)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流程。一是梳理公布申报材料清单。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的申报材料,协同推进各部门办事过程中相关信息“一次采集、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减少群众办事重复提交材料、证明、证件等。实行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容缺受理机制,全面清理并减少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坚决杜绝互为前置条件。二是精简审批环节。部门内部需要多个科室共同办理的审批事项,一律实行并联办理,减少办理环节,进一步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6月底前,各部门行政审批承诺办理时间至少再缩短20%,即办件比例达到60%以上。三是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行“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审批模式,深化投资项目模拟制靠前服务、代办制全程服务、联审制高效服务“三制联动”审批服务。推行错时、延时、预约、导办和周日轮值“五项服务”机制,重点突破投资项目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审批效率再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最快压缩至50天以内。(牵头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三)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社会事务”“医保社保”“公安服务”“其他综合事务”等窗口,建立“一家牵头、统一受理、同步办件、集中实施、限时办结”工作机制,统一纳入“一窗受理”系统,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接受监督。在承诺办理时间内,由过去群众和企业在部门间来回跑改为申报材料等信息在部门之间流转,实现申报材料一次提交、事项办理只跑一次。重点推进投资项目和不动产交易、登记等领域“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在承诺办理时间内,由过去群众和企业在部门间来回跑改为申报材料等信息在部门之间流转,实现申报材料一次提交、事项办理只跑一次。3月底前,完成“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牵头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委办;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级相关部门)

  (四)大力推进数据共享交换,全面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围绕“最多跑一次”事项,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办事模式,试行网上预约、网上预审,加强电子印章应用,健全网上评价、电子监察体系,开展审批中介网上服务。6月底前确保50%以上事项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供网上申请渠道,9月底前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外,所有事项原则上开通网上申请,实现“不用跑一次”。深化资源整合,健全政务信息共享数据交换机制,破除信息壁垒,推动信息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通共享、校验核对,市级部门业务专网先通过网络直连、地址转换、数据摆渡等方式,与市电子政务外网做到双向实时互通,与省政务服务网实时数据交换共享,促进“一网通办”。(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级相关部门)

  (五)拓展网上便民服务。围绕教育、医疗、社保等重点民生领域,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通过手机支付、政务服务网网上支付,拓宽支付渠道。推进综合执法、教育等领域利用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缴费。大力推行证照“网上申请、在线服务、快递送达”服务机制。对需要发放的许可证书、批文等,按照申请人的意愿提供“快递送达”服务。(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财政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六)深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完善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加快“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与110报警服务台对接工作,健全运行机制。4月底前,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数据库,发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咨询中的作用,凡是群众、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都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网上咨询,详细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实现群众、企业到政府办事“拨打一个号码,知晓全部事宜”。(牵头部门:市信访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七)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按照国家和省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依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的事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办理事项规范和标准,在9月底前修订完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政府部门依职权作出决定的事项,规范裁量标准,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执法、一次到位机制。(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级相关部门)

  (八)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改革。规范中介服务,制定完善中介机构监管措施,强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协同推进嘉兴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淘中介”(海宁站点)网站的建设和推广宣传工作。实行按类别统一展示、用户按服务评价自主选择的机制,通过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用户评价,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经营活动,督促中介机构进一步规范收费,提升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助力群众、企业办事少花钱、少跑腿。9月底前,积极争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降低50%以上、服务时间压缩50%以上。推进审批中介改革,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推进“多图联审”“多评合一”,推动“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逐步取代项目能评、环评。〔牵头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局;责任部门:市经信局、市住建局(人防办)、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消防大队等〕

  (九)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6月底前,制定联合抽查方案,明确联合抽查事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联合抽查监管协调指挥机制,结合不同类别、不同领域执法监管抽查的实际需要,大力推进联合执法监管抽查,12月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全覆盖。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对失信者加强监管,从严审核,建立“一次失信,处处受限”的机制。〔牵头部门:市编委办、市发改局;责任部门:市综合执法局、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安监局、市住建局(人防办)、市水利局、市环保局、人行海宁支行等〕

  (十)全面推进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加快行政服务功能延伸。建立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成服务的运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协同办理、限时办结的统一管理与服务,形成覆盖行政权力、行政服务等事项“一次办结”机制,实现“就近跑一次”。5月底前,全面完成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9月底前,镇(街道)“四个平台”运行取得实际成效。深化浙江政务服务网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完善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创新服务方式,统筹民政、计生、人力社保、行政审批、村镇建设、农技、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政务资源,依托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打造统一的“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全城通办”、“家门口办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牵头部门: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盐官度假区、各镇(街道)〕

  三、职责分工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

  市编委办负责牵头做好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梳理等工作。

  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会同市编委办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等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牵头改革合法性审查评估、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建设和完善,进一步整合热线电话、网络等受理平台,加强平台受理和部门监管执法的衔接,提升运行效能。

  市委、市政府督考办负责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督查工作。

  市发改局依托行政权力事项库,组织维护更新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事项,全面落实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和审批监管事项平台受理制加快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和平台建设。

  市公安局负责推进户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照办理、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身份认定等便民服务事项方面工作。

  市财政局(地税局)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推进方案,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建立完善加快推进平台实施和平稳运行的长效机制;推进行政征收等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推进职业资格认定、医保社保办理等方面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推进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化等工作。

  市级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

  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海宁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市编委办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有关改革工作,确保工作到位、服务到位。

  (二)加强考核监督。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列入市级机关部门、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实行专项督查,对履行职责不认真、工作进展缓慢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宣传改革中涌现的好做法、好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强化媒体监督,及时曝光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促进“政府提效、服务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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