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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窗口三举措圆满完成烟花爆竹“两关闭”整治工作--2016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16-03-01)    文字显示:

   自2015年5月下旬以来,安监窗口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要求,于2016年春节前采取三项措施圆满完成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两关闭”整治工作。

一是统一“两关闭”整治审批实施细则标准。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及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等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实施“两关闭”。对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对“两关闭”中“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情形未加以明确细化的,形成统一的“两关闭”整治审批实施细则标准。

二是召开“两关闭”整治审批培训会。召集了全市范围内333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负责人及各镇、街道、平台安监站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会。培训会上讲解了“两关闭”整治审批方案,告知对于属“两关闭”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

   三是开展“两关闭”整治审批行动。专门制定了《海宁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检查表》,检查表中列出包含是否存在“两关闭”细化的各种情形的审批条件。布署各镇、街道、平台安监站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逐一进行检查,对存在“两关闭”情形的,严格执行“两关闭”。“两关闭”后拟从事经营的,由申请人重新递交申请材料,经安监窗口按照审批程序重新进行审批,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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