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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审批运行机制 构建新型服务模式——海宁市“一窗受理”全流程审批获嘉兴全市推广--2016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16-03-01)    文字显示:

2015年,海宁市以嘉兴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为契机,结合全省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持续创新审批服务运行体制机制,以模块化服务再造审批流程,探索突破条线限制,重组并优化涉及市场准入类、工程建设类和社会事业类事项的办理流程,形成“帮办服务、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同步审批、统一发证”的分类集中审批服务新机制,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提质增效升级, 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行政许可事项既受理又办理率达93.04%,行政许可事项“一审一核”率达90.5%,审批事项即办量达52.5%。“一窗受理”全流程审批做法在嘉兴市召开的现场会上获全市推广。

一、以“三化”建设为抓手,做实分类集中审批服务基础

(一)推进审批事项全流程标准化。厘清集中受理窗口与关联审批服务职能部门的职权关系,优化内部流转机制,实行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282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深化细化,建立专门的、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标准,优化办理流程,精简申报资料,制定规范审批案例样本、审批服务文书,提供专项业务知识培训及指导,明确事项协同配合审批情况及部门职责,确保集中受理审批事项权责清晰、流程科学、无缝对接、集成办理。

(二)推进涉审信息跨部门共享化。以嘉兴政务服务网为载体,打破信息壁垒、前后置审批等“中梗阻”,探索审批信息共享,推进部门业务专网与嘉兴政务服务网联通,启动大数据中心建设,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少重复提交资料。目前,市场准入、工程建设集中受理、联合审批系统全面上线,审批资料实现网上流传。新设企业市场准入精简企业重复提交材料13件次。纸质档案实现以市场监管局为主“一档式”管理,其他部门实行电子归档。

(三)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专业化。根据同类事项全流程办理需要,形成市场准入、项目建设、社会事业、产权登记、便民服务5大专项功能区,同类事项模块化、集成化对外开展服务。同时,加强行政服务中心与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民政局等牵头部门的通力协作,选派专业人员轮岗培训,专职从事帮办和综合受理工作,将单一部门的审批业务员培养成跨部门审批的综合性专业人才,确保集中受理窗口人员掌握部门审批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目前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共选派专职代办(帮办)人员7人,其中副局级后备干部2人。

二、以创新机制为重点提升分类集中审批服务效能

(一)创新一窗受理机制。以服务群众和企业为核心,实行同类关联审批事项模块化办理,对涉及多部门多环节的审批事项,按照相同或相近职能由一个部门受理,构建“一窗式受理、一体化办理、一条龙服务”的服务新机制。创新建立房屋权证办理、市场准入审批、建设项目审批、社会组织登记等领域的分类集中受理工作机制。新设企业市场准入,一次提交涵盖各部门要求的申请材料,由市场监管综合窗口“一窗受理”,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提速为3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先照后证的同时将相应审批信息抄送有关部门。工程建设审批项目由申请人分阶段向综合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综合窗口采集项目信息,实行一次性查验、审核。产权办理和抵押登记多部门联办,实现提速3倍以上。施工图联审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套图纸送审、成果统一口径反馈,审查时间从原来3个月缩短1个月左右,提速30%。

(二)创新委托办理机制。不断推进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22个部门按“三定”要求将审批服务职能和有关人员集中到行政审批科室,授权到位并整体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在此基础上,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要求,对年办件量较少的教育局等6个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创新委托代办模式,实行部门审批权集中,直接委托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中心有关窗口由部门“收发室”向综合“办理室”转变。目前,全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全面落实。从2015年8月委托起至12月底,共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80余项。

(三)创新帮办服务机制。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的平台优势,建立帮办服务机制,为群众和企业开展咨询辅导、申报预审、表格填写等帮办服务,指导和帮助解决在市场准入、项目建设及便民事项等审批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咨询、受理、办理相对分离新格局。自5月成立帮办窗口至11月底,共接受咨询超过3000人次,帮办指导56个建设项目申报,商事准入注册登记近100件。由中心牵头组织住建、国土等10个部门窗口不定期进企业、到工地,根据投资项目准备情况和拟开工时间,为不再审批项目“私人定制”相应的服务流程,在土地取得前完成技术审查,指导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房产证土地证办理,加快项目开工、投产见效,将服务延伸到项目一线,实现服务企业零距离。

三、以完善配套为支撑,加强分类集中审批服务保障

(一)优化涉审中介服务。构建实体与网络相结合的中介服务平台,涉审中介机构通过搭建的网络平台实行信息公开。目前,共有15家涉审中介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平台,线上备案涉审中介115家。创新中介成果采信部门、中介监管中心和项目业主“三方结合”的中介服务考评模式,规范涉审中介服务行为,确保中介市场服务有标准、效率有保障、质量有评定。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梳理11部门共34项常用中介服务向社会公布。对于建设项目涉及的“防雷装置设计审图”和“水土保持方案”由原来的建设单位委托改由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相应中介机构,政府付费购买服务,减轻企业负担,部门回归职能本位。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出台《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明确监管范围、职责及方式,建立部门协调联动、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形成监管合力。35个部门配套制定了335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探索“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调动全社会力量,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三)试点跟进不断深化。针对分类集中审批中依然存在的体制机制性、根源性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先行开展改革试点,为面上积累经验。全省率先开展工业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试点,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试行技术审查与土地取得并行。在环保领域,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整合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事后监管等环境管理制度,探索实施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对“零土地”技改项目不再实施环评,直接实行企业承诺、登记备案。工业项目能评由审批变备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节能管理。开展气象领域审批事项备案制改革,日常防雷安全检测服务向全社会开放。通过改革试点,努力在环评、工业能评、新建项目的气象图审与防雷设施跟踪检测等改革上走出新路子,努力打造分类集中审批改革的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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