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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修订)》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17-08-15)    文字显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2017年4号令,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已于7月28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废止。这是自1995年首次颁布以来的第7次修改。
        与2015年版《目录》相比较,本次《目录》修订的亮点之一是将非关联并购、且不涉及准入限制行业或领域的外资并购纳入备案管理,同时,《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也作相关修改,增加了并购备案等相关款项。这一变化,将大幅简化外资并购手续,方便企业办事。
        此外,新版《目录》进一步减少了外资限制性措施,放宽了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同时鼓励类条目数量基本不变,继续鼓励外资投向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删除了内外资一致的限制性措施,相关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
        《目录》是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投资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本次《目录》的修定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有利于推动简化外商投资准入管理,构建更加开放、透明的投资环境,更好地发挥利用外资在我国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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