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最新公告: 紫阳街地下停车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投标邀请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文化长廊 > 执法研讨

基层反映乡镇露天秸秆禁烧陷入执法监管两难境地

来源: 袁花分局 发布时间:2017-10-12 浏览量:

每逢夏秋季农作物收割季节,政府及相关部门都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开展露天秸秆禁烧工作,同时,运用必要的行政手段,做到执法教育两不误,但由于种种原因,露天秸秆禁烧工作陷入执法监管两难境地。

执法难。一是农户偷偷焚烧抓不到现行,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大部分农民深知露天秸秆焚烧不可为,但仍有一部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且为了防止被抓个现行,往往选择早上或晚上非工作时间,导致即使发现焚烧痕迹,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何人所为,违法行为当事人难确定。二是即使抓到也无法处罚,根据《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如今的农村在田地干活的大部分都是六七十岁的老头老太,每月的养老金也就二三百,无法承受罚款,有些甚至怕外传名声不好或被子女埋怨而一再推脱。

监管难。目前,露天焚烧秸秆管控工作属地政府为责任主体,落实属地村(社区)监管巡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执法,但由于涉及到执法这一块,所以更多的将监管巡查责任放在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而由于部门工作繁多、人手不足等问题,无法做到全天候不间断管控,且执法人员巡查主要靠车跑、目测,对视力范围外的情况一无所知,即使发现目标,有时因具体位置判断存在误差加大了执法难度或错失执法良机,更严重的是经常会发现正在焚烧秸秆,但行为人已不在现场,任由明火继续烧下去,危害极大。

为此,基层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完善举报机制,引导全民参与露天秸秆禁烧管控中来;二是充分发挥“蓝天卫士”先进监控设施在秸秆等露天焚烧管控中的作用,第一时间取证,确定违法行为人。三是推行属地村(社区)露天秸秆禁烧工作与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加大监管力度。

无标题文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公示公告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人民路181号
联系电话:0573-8725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