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长安镇人民政府 | 
| 公开电话: | 0573-87411416 | 
| 监督电话: | 0573-87400568 | 
| 单位地址: | 海宁市长安镇青年路49号 | 
| 邮政编码: | 314408 | 
| 电子邮件: | 
	  caz@haining.gov.cn
           | 
| 网站地址: | 
	  www.myhuican.com/cazgxq
           | 
| 工作职责: |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更新日期: 2017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