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海宁市教育局 |
公开电话: | 0573-87878060 |
监督电话: | 0573-87225891 |
单位地址: | 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 |
邮政编码: | 314408 |
电子邮件: |
jyj@hain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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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地址: |
www.zjhn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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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规划、指导、管理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协调、指导全市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办学审批工作;牵头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和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基本建设、校舍改造工作。负责教育统计工作。 (三)负责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局机关干部和全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并抓好全市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及现代教育技术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信息化建设和教育技术装备工作。 (五)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部门有关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六)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七)统筹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改革招生制度和办法;制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八)依法主管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和教育局所属的其它各类学校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及教育局所属的其他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合理配置,指导监督学校岗位设置、教师聘用和考核,协助职改主管部门做好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统筹规划并组织教师继续教育;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全市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福利、各种津贴的审核、审批及教职工的奖惩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收费,核算和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和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抓好后勤保障;负责所属学校(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指导、协调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安全、保卫、稳定工作,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十一)指导市教育工会、教育系统妇委会、团委、教育学会、退教协会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统战工作和老干部工作。 (十二)负责制订教育系统法制教育规划,做好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